信用修复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 。
咨询热线: 18312498998
『失信行为介绍』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2)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3)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4)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5)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7)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8)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9)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11)其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失信行为的分类』
一般失信:
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对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严重失信:
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包括以下情形:
(1)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
(2)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
(3)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
特定严重失信:
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包括以下情形:
(1)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领域被处以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信息;
(2)因无证照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被处以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信息;
(3)因出借和借用资质进行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
『失信会有哪些后果』
『修复条件』
深圳市华创友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站式工商财税服务专家